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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9章 捡到的(第1页)

    "恩,名子到是好,"年轻姑娘在一边的撑起自己的脸,虽然有些坐姿随意,却有着一股特别的随意洒脱,别人做这样的动作是什么样子的,许锦秀并不知道,可是眼前的这位年轻姑妨做着之时,为何却总是感觉赏心悦目。    就似飞雪而下,那一个慵懒的女子,淡抬眼睫,而后一笑……    洁如雪,香如梨,也是冷如霜。    "他们呢"    年轻姑娘再是指都会蹑在地上两个小的。    "他们……"    许锦秀连忙的抱住了自己的一对儿女。    "这是海哥,大名王海,是我的长子。"    这个……她再是握紧了小女儿小小瘦瘦的肩膀。    "她是我的小女儿,小名叫妹妹。"    小女孩抬起小脸,一点也不怕生,还对她咧开了小嘴笑着。    "嗯,"她有模有样的眯着自己的小脑袋,"妹妹是叫妹妹,"而后她伸出自己的两根手指,"妹妹两岁了。"    那姑娘仍是那般的姿势,却是向小女孩伸出了手,小女孩连忙的站了起来,也是跑了过去,这小胳膊小腿的,到是灵活,就连的许锦娘都是没有拉住她。    而小女孩已经跑到了年轻姑娘的面前,再是拉着她的手不时的摇着。    "姐姐,妹妹都说名子了,姐姐怎么不说"    "我姓沈。"    沈清辞摸摸小女孩的小脑袋。    "那姐姐叫什么"    小女孩还真是一个固执的名子。    "恩,"年轻姑娘突是一笑,"我叫沈清辞。"    姐姐的名名好听。    小女孩再是扯了扯她的袖子,妹妹名名也好听。    沈清辞微一抬眼睛,那双清眸间的贵气,足以令人无地自容,沈清辞这个名子可能在这么一个小地方,到是无人得知,毕竟她不是什么高调之人,在京中也是鲜少出去,而且此时天高皇帝远,自是无人知晓她到底是谁    可是在在京城那个地盘之内,她自是十分有名,童女之身,二嫁,最后又是成了寡妇,这么多的东西,都是在她身上,而她的名气也都是因此而来。    至于问她为什么对三母子感兴趣,到不是因为别的,而是这个小的,这个叫妹妹的孩子,瘦瘦的弱弱的,只有一双眼睛十分大。    到是像及了小时候的她。    或许便是本着一份爱屋及乌。    "她可有大名"    沈清问着许锦秀。    许锦秀摇头,"还未曾取过,"妹妹生出来之时,家中正是多事之秋,王二郎也几乎都是逢赌便输,也以为妹妹便是他的克星,当时都是将妹妹给丢了,还是她将妹妹捡了回来,当时妹妹只有一口气,也是差一些就救不回来,若不是妹妹当初缓过了这一口气,可能她的妹妙早就已经不在人世了。    妹妹这个名子,还是海哥给娶的,因为他一直都是喊着妹妹妹妹的,自小若是她在忙之时,也都是海哥这个孩子照顾着她,海哥像是妹妹这般大时,就已经知道给妹妹换尿布,抱着妹妹哄了,而当时他自己都是连路也是走不稳。    所以现在妹妹两岁了,却仍是没有自己的名子。    "这样啊。"    沈清辞捏捏小女孩的小脸,我替她娶个大名吧。    "好。"    许锦秀的红唇动了动,也是感觉自己这个娘当的如此的失败,就连妹妹的名子也都是忘记了取。    沈清辞再是摸摸小女孩的小脸,真的同她小时候挺像的,那时的她,怕也便是找到了如此,虽然娘已经很努力的喂她了,可是她却仍是长不胖,而她四岁之时,也才像两岁的幼儿一般。    "《九叹怨思》:"情素洁于纽帛"。素洁:高洁。"    "就叫素洁如何"    "王素洁。"    小女孩咧开小嘴笑着,这张小脸到是像及了许锦秀,长大成人之后,定也是一个标志的姑娘了。    "谢姑娘赐名。"    许锦秀也是喜欢王素洁这个名子,叫起来好叫,而且也是出自于名句,到是比她自取的好听。    沈清辞将自己的手收了回去,小女孩已经跑到了娘那里,也是抱着娘不放。    "你日后有何打算"    沈清辞问着许锦秀,她不可能一直呆在此地,这已是她呆的最久的地方了。    "我……"    许锦秀惨笑,我还能去哪里,王二郎卖了我,除非我能自赎自身,否则,终是有一日,她将会被当成了货品一般,被卖给陈拐子,而日后的命又是如何,谁又能知道    就是可惜了她的一对儿女。    她突的跪了下来,也是拉着妹妹跪下。    "求姑娘救救我的两个孩子,锦秀下一辈子,必竟当牛做马,以报姑娘救命之恩,"她心里很清楚,若是这两个孩子落到了陈拐子的手里,必也都是活不下去。就算是活下去,这一世也都是不得善终。    沈清辞从自己的身上拿出了一样东西,再是放在了桌上,你看看这是什么    许锦秀从地上站了起来,两个孩子一边一个拉着她的衣角,也是对娘十分的依赖。    许锦秀从桌上拿起那一页纸,而她看完,不由的瞳孔微微的缩了一缩。    "这是"    许锦秀自是识字的,毕竟她是秀才之女,家中也只有她一独女,自幼,父亲便是将她当成了男儿养大的,就是她没有出息,祸及了父母,也是累及了自己还有两个孩子。    "姑娘,这是……"    许锦秀仍是不信的看着手中拿着的东西,这个是王二郎的借据,她是认得王二郎的笔迹的,字写的歪歪扭扭,勉强也算是识了字,上面还有一个手指印,手指中间缺了一些。    而能将手印按的缺成如此的,也便只有王二郎一人。    王二郎的手指中间以前受过了伤,那里也是缺少了一块皮肉,所以他的手印便是如此的,与王二郎夫妻五年,她怎可能不知    沈清辞微微的抬了抬眼皮,捡到的。    "捡到的。"    林锦秀真的不知道如何应对她只是想要知道,陈拐子若没有了此物,如何的还能向王二郎要银子,又如向王二郎逼债。    想来,他也是知道了,王二郎这辈子也都还不起一千两银子,既是还不出来,那以最后也便只能用着自己的女人与孩子抵了这份债,而到时还要这欠条有何用,人都是给了人家,这欠条也便是做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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