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招似曾相识呀!
这时沈烈想起了《大明律》,大明律是明文禁止官员嫖妓的,凡官员宿娼者,仗六十,谋合人减罪一等。
就是说不但官员嫖妓要挨大棒子,一起去的也要挨揍。
后来又规定官员宿娼,罪亚杀人一等!
看看!
官员嫖妓可是仅次于杀人的罪名。
多吓人呐!
这时针对官员嫖妓的惩罚,那么关于士子嫖妓有没有律法规定呢。
还真有。
想当年大明宣宗朱儋基曾经颁布过一条律法,宣宗皇帝下令将大明两京十三省的官妓全部拆除。
同时规定禁止士子嫖妓,一旦发现便革除功名。
永不录用!
虽然说。
这年月早已经没人将大明律,又或者宣宗皇帝颁布的法令当回事了,可这毕竟是法令呀。
白纸黑字写着呢!
一阵静谧过后。
沈烈看着老丈人儒雅苍老的面庞,心中的景仰之情如滔滔江水,连绵不绝,老丈人这是暗示他在京城开展一场扫黄打非运动。
以嫖妓,有伤风化为名好好治一治那些喜欢胡说八道的士子,狠狠的革除几个功名。
最好是能抓住几个言官御史,清流大人们家中的子侄。
那岂不是
沈烈叹为观止。
要不说……
他怎么是大明太师呐!
这手段!
真是将这满朝文武拿捏的死死的,这办法可真是太坏了,也很妙,以风化罪名拿捏了那些喜欢非议朝政的书生。
又能让天下读书人无话可说!
他若不死。
沈烈心中百感交集,还有东林党什么事儿呀。
带着感激。